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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中心卫生院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领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此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3日(五日)。
联系电话和传真:0373-****527
联系地址:蒲**蒲茂路****分局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注册地址 | 辐射安全许可证号 | 有效日期 | 许可范围 | 备注 |
| 1 | ****卫生院 | **省**市常村镇常村村北街 | 豫环辐证〔G9993〕 | 2028年7月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重新申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