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县金城乡2026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二、项目概况:对金城乡境内道路两侧进行杂草、树枝、玉米苞叶、秸秆清理。需租赁机械设备:挖机4台班、铲车4台班、自卸车8台班、洒水车1台班、人工8工日(挖机、铲车、自卸车及洒水车需配备操作人员)。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租赁期:5日历天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项目预算金额:捌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87500元)
七、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地营业执照,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获取报价单
1.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县葵城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
3.方式:现场下载;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5时30分(**时间);
2.地点:**县葵城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23日15时30分(**时间);
2.地点:****后三楼会议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预算金额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中的标准,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足额缴纳。
十四、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
地 址:**县金城乡西金城村
联系人: 孙先生
电 话:136****1371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县葵城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
联系人:焦女士
电话:19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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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