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方药业有限公司中成药生产平台建设项目(一期)

审批
河南-驻马店-驿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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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473072R王辉
张春红**省**市驿**
驻****开发区建设大道66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中成药生产平台建设项目(一期)****
2021版本:048-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C27-C27-医药制造业
**省**市驿** ****开发区建设大道66号
经度:114.061750 纬度: 32.927100****环境局****开发区服务办公室
2024-05-27
驻环高表〔2024〕7号914********473072R005P
2026-02-1129346
1013.8464****
914********473072R******公司
****1000MA3X9MR702******公司,******公司,**省****公司
****0204MA40GUPL45,****0300MAE4188T13,****1600MA3X8FXK012026-02-02
2026-08-012026-10-31
2026-09-042026-10-12
https://www.****.com/news_detail/88.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①年中药提取生产线规模:年提取中药材3400 吨; ②年中药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规模:片剂22000万片:胶囊剂14000万粒:颗粒剂22000万袋; ③年软胶囊生产线规模:35000万粒; ④年口服液生产线规模:10000万支。①年中药提取生产线规模:年提取中药材2094.517吨; ②年中药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规模:片剂21335万片;胶囊剂14000万粒;颗粒剂14892万袋; ③年软胶囊生产线规模:35000万粒; ④年口服液生产线规模:6943万支(包含曲克芦丁口服液945万支)。
分期验收,本次为一期工程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包括中药饮片提取、综合制剂两部分,其中中药饮片经水提、醇提等工艺制成中药浸膏/干膏等半成品,半成品在制剂工序加工为最终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包括中药饮片提取、综合制剂两部分,其中中药饮片经水提、醇提等工艺制成中药浸膏/干膏等半成品,半成品在制剂工序加工为最终产品。
无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废气: 中药前处理净选及粉碎废气、提取车间投料废气以及浸膏干燥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后一同汇入**的1套袋式除尘器+1根26m高排气筒排放; 中药前处理干燥废气、提取车间水提过程、出渣口以及储渣仓废气(臭气)一同汇入**的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1 根26m高的排气筒排放; 乙醇储罐呼吸废气(非甲烷总烃)依托现有储罐区废气处理装置“一级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置后经现有1根29m高排气筒排放; 提取车间醇沉、醇提、浓缩和乙醇精馏回收废气;综合制剂(2台制粒机、3台包衣机及制丸工序)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醇沉罐、醇提罐、浓缩器、乙醇精馏塔等经罐顶冷凝回收装置后的废气经管道连接至**1套“冷凝+二级水喷淋”+1根22m高的排气筒排放;2台添加乙醇制粒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3台包衣机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以上除尘器尾气与制丸工序集气罩及空间换气与醇沉、醇提、浓缩和乙醇精馏回收废气共用1套“冷凝+二级水喷淋”+1根22m高的排气筒处理后排放: 综合制剂3台不添加乙醇的制粒机废气(颗粒物)经设备各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共用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综合制剂破碎、过筛、抛光等工序废气及车间空间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后一同汇入**的1套中央除尘器+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质检中心废气引入**的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53m高排气筒排放;****餐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处理站废气依托现有的1套氧化塔系统+碱液喷淋系统+生物过滤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站****处理站废气依托现有的1套氧化塔系统+碱液喷淋系统+生物过滤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 - 2019)、《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604-2018)、《**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 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要求。 (二)废水: 综合制剂车间和综合仓库产生的洗瓶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工作服清洗废水依托****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水提工序减压浓缩污冷凝水及水提药渣挤压废水、乙醇回收精馏塔废水、提取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提取车间设备清洗废水、提取车间工作服清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质检中心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真空系统排水及生活污水,依托****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厂区总排口排放;循环冷却排污水直接汇入厂区总排口排放。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满足现有厂区总排口执行标准**省《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表1标准B和**省《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8-2012)表1标准B(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附录A折算后排放浓度)以及**市第三污水 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中药前处理工序杂质、提取药渣、中药复配过滤渣、药尘、不合格品(中药)、废包装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催化板、纯水制备废物等;危险废物化药制剂复配过滤渣及不合格品、质检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等;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依托现有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中药前处理工序杂质、纯水制备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提取药渣、中药复配过滤渣、药尘、不合格品(中药)作为有机肥原料或生物质燃料原料外售;废包装物、废催化****公司;污水处理 站污泥委托污泥处置单位定期处置。 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待厂区焚烧一体化处理线验收后,属于焚烧一体化处理线处理范围内的危废可由厂内焚烧一体化处理线处理。 (四)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分期验收,本次为一期工程。 (一)废气: ①提取车间2中成药配料、投料、粉碎废气: 1套滤筒除尘器+27m高排气筒(DA025) 提取车间1投料废气: 1套滤筒除尘器+24m高排气筒(DA024) ②提取车间中成药水提、浓缩、出渣、干燥、收膏废气: 1套“水洗+活性炭吸附”+27m高的排气筒(DA021) ③乙醇储罐: 储罐区一级水洗+活性炭吸附+29m高排气筒(DA004) ④提取车间中成药醇提、醇沉、收膏、浓缩、乙醇回收、分离废气: 1套“冷凝+两级水洗+活性炭吸附” +24m高的排气筒(DA020);综合制剂2台添加乙醇制粒机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1台包衣机设备自带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以上制粒、包衣除尘器尾气引入1套“降温塔+冷凝+两级水洗+活性炭吸附”+26m高的排气筒(DA023) ⑤综合制剂1台不添加乙醇的制粒机: 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除尘器尾气引入1套“水洗+活性炭吸附”+1根26m高排气筒(DA022) ⑥综合制剂粉碎、填充、压片、包装废气: 1套中央除尘器(袋式除尘器)+1根26m高排气筒(DA022) ⑦质检中心废气: 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根55m高排气筒(P6) ⑧餐厅: ****餐厅油烟净化器处理 ⑨****处理站废气: 依托现有1套氧化塔系统+碱液喷淋系统+生物过滤箱+1根25m高排气筒(DA009) ⑩****处理站废气、****处理站废气: 依托现有1套氧化塔系统+碱液喷淋系统+生物过滤箱+1根25m高排气筒(DA008); 项目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 - 2019)、《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604-2018)、《**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 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要求。 (二)废水: 综合制剂车间和综合仓库产生的洗瓶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工作服清洗废水依托****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水提工序减压浓缩污冷凝水及水提药渣挤压废水、乙醇回收精馏塔废水、提取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提取车间设备清洗废水、提取车间工作服清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质检中心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真空系统排水及生活污水,依托****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厂区总排口排放;循环冷却排污水直接汇入厂区总排口排放。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满足现有厂区总排口执行标准**省《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表1标准B和**省《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8-2012)表1标准B(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附录A折算后排放浓度)以及**市第三污水 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提取药渣、中药复配过滤渣、药尘、不合格品(中药)、废包装物、污水处理站污泥、臭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物等;危险废物化药制剂复配过滤渣及不合格品、质检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等;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依托现有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纯水制备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提取药渣、中药复配过滤渣、药尘、不合格品(中药)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公司;污水处理 站污泥委托污泥处置单位定期处置。 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分期验收,本次为一期工程 ①提取车间2“袋式除尘器”调整为“滤筒除尘器”;提取车间1增加一台除尘器,增加一个一般排放口,DA025排气筒高度较环评批复增加1m;DA024排气筒高度较环评批复降低2m。 ②提取车间1废气治理设施由“冷凝+二级水喷淋”调整为“冷凝+两级水洗+活性炭吸附”,DA020排气筒高度较环评批复增加2m。提取车间中成药水提、浓缩、出渣、干燥、收膏废气DA021排气筒高度较环评批复增加1m; ③综合制剂1台包衣机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升级为“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制粒、包衣除尘器尾气由引入“提取车间1套冷凝+二级水喷淋”调整为引入“降温塔+冷凝+两级水洗+活性炭吸附”,增加一个一般排放口,DA023排气筒高度较环评批复增加4m。 ④综合制剂车间除尘废气治理设施由“设备各自带袋式除尘器”调整为“设备各自带袋式除尘器+水洗+活性炭吸附”,DA022排气筒高度较环评批复增加3m; ⑤质检中心废气处理设施由环评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调整为“二级活性炭吸附”,P6排气筒高度较环评批复增加2m;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驻****开发区建设大道66号****生产厂区内(东侧)驻****开发区建设大道66号****生产厂区内(东侧)
无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270.96 7.2748 414.316 0 0 278.235 7.275
41.71 0.1933 65.998 0 0 41.903 0.19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8.48 0 42.665 0 0 8.48 0 /
7.32 0 221.45 0 0 7.32 0 /
21.59 1.312 56.15 0 0 22.902 1.312 /
72.557 3.3119 99.0204 0 0 75.869 3.31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现有) 废水排放满足现有厂区总排口执行标准**省《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表1标准B和**省《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8-2012)表1标准B(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附录A折算后排放浓度)以及**市第三污水 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本次扩建项目废水****处理站 pH值、色度、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等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DA004乙醇储罐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其他制药工艺废气排放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医药制造工业建议排放浓度要求 一级水洗+活性炭吸附+29m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甲醇、丙酮
2 P6质检中心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GB37823-2019)表1其他制药工艺废气排放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医药制造工业建议排放浓度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55m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氨、甲醇
3 DA008****处理站废气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限值、《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医药制造工业建议排放浓度要求 依托现有1套氧化塔系统+碱液喷淋系统+生物过滤箱+25m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氨、臭气浓度、硫化氢
4 DA009****处理站废气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限值、《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医药制造工业建议排放浓度要求 依托现有1套氧化塔系统+碱液喷淋系统+生物过滤箱+25m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氨、臭气浓度、硫化氢
5 DA020中成药醇提、醇沉.收膏、浓缩、乙醇回收、分离废气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其他制药工艺废气排放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医药制造工业建议排放浓度 冷凝+两级水洗+活性炭吸附+24m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
6 DA021中成药水提、浓缩、出渣、干燥、收膏废气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限值 水洗+活性炭吸附+27m排气筒 臭气浓度
7 DA022综合制剂不添加乙醇制粒机废气、粉碎、填充、压片、包装 废气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其他制药工艺废气排放限值、《**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通用行业涉 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 粉碎、填充、压片、包装 废气经过中央除尘器(袋式除尘器);不添加乙醇制粒机废气(袋式除尘器)+水洗+活性炭吸附;以上废气经一根26m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
8 DA023综合制剂添加乙醇制粒机和包衣机废气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其他制药工艺废气排放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医药制造工业建议排放浓度、《**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通用行业涉 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 设备自带除尘器+降温塔+冷凝+两级水洗+活性炭吸附+26m排气筒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9 DA024提取车间1投料废气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其他制药工艺废气排放限值、《**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通用行业涉 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 滤筒除尘器+24m排气筒 颗粒物
10 DA025中成药投料、配料、粉碎废气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其他制药工艺废气排放限值、《**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通用行业涉 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 滤简除尘器+27m排气筒 颗粒物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音、基础减震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厂房隔音、基础减震等 厂界噪声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厂区分区防渗 厂区分区防渗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现有厂区东南角2座720.85m2危废暂存间,危废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待厂区焚烧一体化处理线验收后,属于焚烧一体化处理线处理范围内的危废可由厂内焚烧一体化处理线处理。 现有厂区东南角2座720.85m2危废暂存间,危废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2 现有厂区东南角1 座1254.62m2 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定时清理外售 现有厂区东南角1 座1254.62m2 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定时清理外售
3 厂区内设置有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厂区内设置有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消防水池总容积2000m3、两座事故池,容量分别为1000m3 和500m3 消防水池总容积2000m3、两座事故池,容量分别为1000m3 和500m3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供水、供电、供蒸汽、废水、固废处理等,依托现有厂区公用设施、污水处理站、固废暂存间等供水、供电、供蒸汽、废水、固废处理等,依托现有厂区公用设施、污水处理站、固废暂存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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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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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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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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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该环境****生态环境局****办公室重新审核本项目为一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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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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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