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1家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此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分局反馈,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电话和传真:0373-****098
联系地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计划辐射科
| 序号 | 申请单位 | 注册地址 | 许可种类和范围 | 办理事项 | 许可证号 | 有效期至 |
| 1 | **** | **市庞寨乡西柳位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领及法人变更 | 豫环辐证【G0166】 | 2028年04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