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康恒园医养结合项目电器采购(第三批)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0月16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 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主要采购内容为:电视、洗衣机、电冰箱、烧水壶、保温壶、吹风机、光波炉、咖啡机、茶吧机、冷饮柜、大型热水器、消毒柜、护理站消毒柜等,包含采购、运输(含包装、运费险)、管理费、利润、风险、税金,摆放到指定位置、调试、完工清理保洁、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 **** | **省**市**区河堤北路东段铝厂西50****商贸城砼1区1层23号 | 603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 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彩霞(组长)、耿兰峡、赵龙(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收取。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召公路达昌大厦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153****5505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三****工商联大厦B座502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5****2818
邮 箱:****@qq.com
监督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