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营运用房110联网报警安防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受****的委托,对****2025年度营运用房110联网报警安防设备安装采购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名称:****2025年度营运用房110联网报警安防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分行2025年度营运用房110联网报警安防设备配备及安装,具体包括营运用房楼下金谷路支行、信贷中心、财富中心、档案室、监控中心及院内周界报警、18网点110报警联网场地等报警设备配备及安装;
3、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确保正常运行;
4、服务时间:合同签署后,1年内设备质量问题免费更换。
二、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招标代理机构于2025年3月26****公司官网、邮银易采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等平台上发布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公告,在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3日规定报名时间内,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供应商报名不足三家,项目流标。
招标代理机构于2025年4月7日在上述平台上发布第二次公开比选公告,在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4日规定报名时间内,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供应商报名不足三家,项目流标。
根据《****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按照采购管理内控审批权限规定完成方案审批后,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四)经两轮公开采购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采购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 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本项目。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五、公示期及发布媒介
5.1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5.2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六、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郑东新区**南路6****中心**16楼
联 系 人:贺琰舒 陈红娜 乔灿 贺献伟
电 话:0371-****9921 135****0077
电子邮件:****@126.com
招 标 人:****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39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