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二标段
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学校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评审日期:2025年4月15日
5、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月10日
6、标段:二标段
二、中标情况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实验室设备一批 | **** | ****肥厂东北区40号楼505号 | 898000.00 | 元 | |||
项目名称 | 供货期限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学校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 合同签订后5天 | 聂高峰 | 189****7280 | ||||
中标内容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未通过名单及原因:****商贸中心(个体工商户)、****公司未按招标文件格式签字,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三、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3470.00 元
四、谈判小组组成
组长:张六成
其他成员:**波,赵乾楠
五、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示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6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市公共**交易信息****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371-****1628
联系地址:**建设路东段
集采机构:****服务所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96
联系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综合服务大厦
监督部门:****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979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