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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按照该要求对“********中心**油**濮老区钻井泥浆**化利用项目”做出以下公示:
项目名称:********中心**油**濮老区钻井泥浆**化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省****工业园区********中心院内
建设单位:********中心
公示时间:自公示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钟经理
联系电话:138****9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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