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训练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5-04-11 17:51 至 2025-06-10 17:51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33692.00 | |||
地块规划用途 | 机关团体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县**大道东,**大道南 | |||
经度 | 114.298525 | 纬度 | 32.990496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2-26 至 2025-01-06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李少丽 | 单位联系电话 | 178****6236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李少丽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8****6236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王志松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9****1945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服务中心 | |||||
报告主要结论 | 1.1 调查地块资料来源 本次调查资料主要来源:历史卫星图,****政府官网、****环境局**分局官网、****政府官网等渠道收集资料,同时进行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对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 ****训练中心地块位于**市**县**大道东,**大道南,调查地块面积为33692.00 m2,合50.538亩。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4.298525°,北纬32.990496°。四至范围:**耕地,南至耕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少量的住宅。调查地块原属于**市****办事处宋庄社区集体用地,调查地块现土地权属为****。调查地块现已完成征收,尚未供应。 1.3 调查地块用地规划 根据《**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土地使用规划图》,调****机关团体用地。 1.4 区域水文地质状况 地块地貌单元属**(III),场地地貌单一,经现场勘查,调查地块的地形整体平坦,地块较为开阔。调查地块区域以北风、南风为主,调查地块区域地下水总体方向由西北向东南方向径流。 1.5 地块内及周边地块污染物识别 调查地块2018年之前地块内为耕地、蔬菜大棚及辅助用房、道路,2019年至今地块内为耕地、蔬菜大棚及辅助用房、农具存仓库、道路,现农具存仓库已坍塌拆除,地块内遗留少量的临时仓库铁皮墙体,原用于储存农具。根据现场踏勘,调查地块现尚未实施封闭管理,地块内无堆土,未发现污染和腐蚀的痕迹,土壤无异常颜色和气味,无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污染物残留。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地、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或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处置利用、填埋等活动,未发现残余废弃物;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地块周边1 km范围无生产型工业企业,不存在造成土壤污染的潜在污染源。 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且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潜在污染源,无潜在污染因子,因此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1.6 总结论 综上所述,****训练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要求,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认为:****训练中心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机关团体用地的开发要求,无需开展后续的第二阶段调查,调查活动到此结束。 (1)在后续建设过程,企业应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并对建筑垃圾进行规范妥善处置,避免污染环境。 (2)在调查地块开发之前,地块应进行封闭化管理,禁止堆放外来渣土、垃圾等固体废物。 (3)地块开发利用过程中,应密切注意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的异常情况,立即停止相关作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