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10万吨废铜、30万吨废铝加工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
电话:0372-****603 传真:0372-****603
通讯地址:**县产业集聚****生态环境局**分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4月7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 | **县宜沟镇 | **** | ******公司 | 建设单位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年加工60000吨废铜生产线。 |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拆解废气。拆解废气产生后通过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在封闭厂房内建设,厂区道路及车间地面除绿化用地外全部硬化处理,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清扫。 (2)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的标准要求(60/50 dB(A))。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塑料皮、除尘灰、沉渣、废润滑油及废桶。其中废润滑油及废桶为危险废物,其他均为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剥皮阶段产生的塑料皮、风选系统产生的除尘灰、水选沉渣在厂区一般固废间内暂存后,塑料皮外售综合利用,风选系统产生的除尘灰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桶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废间,定期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收集和管理,危险废物厂区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