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崇德**侧、规划二街西侧地块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5-04-02 17:39 至 2025-05-02 17:39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13967.07 |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 地块详细地址 | ****办事处,规划二街与崇德路交叉路西北角 | |||
经度 | 114.645000 | 纬度 | 35.178148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3-17 至 2025-03-28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王淼 | 单位联系电话 | 135****5511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王淼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5****5511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刘崇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5****9777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建设大厦B座 | |||||
报告主要结论 | 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位于规划二街与崇德路交叉路西北角,面积为13967.07㎡(合20.95亩),中心坐标为经度114.645000°,纬度35.178148°,地块调查四至范围:地块东靠规划二街;西依规划一街;南接崇德路;北邻国有土地。2024年12月26日,******局和规划局下达《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土地面积为13967.07㎡,土地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本次调查地****办事处赵庄村、杜村农用地,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地块内种植期间没有使用过难降解的农药、杀虫剂等,不存在污水灌溉,地块内及周边未发生过粮食安全问题。地块内未进行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存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外来污染土壤转运等,也没有工业废水污染,未曾发生过其他环境污染事故,无潜在污染源。 调查地块周边1km敏感目标主要为居民区、学校、幼儿园、河流、农田;地块周围约1km范围内历史上存在的企业主要有:**省****公司、**省田****公司、****公司、**市大地****公司。该地块地下水流向为东南向西**动,企业均不位于地块地下水流向的上游,污染物通过地下水迁移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本地块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偏**,**省****公司位于地块东北侧,位于调查地块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污染物有经大气沉降迁移到本调查地块的可能性,经分析**省****公司废气经治理后通过大气沉降对本调查地块产生的污染可能性小;因此周边企业对地块的潜在污染可能性较小。综上,调查地块周边1km内的企业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因此地块内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且地块不会受周边企业的污染影响。 经调查走访、资料分析,地块周边不存在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未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及活动,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风险。 由上述地块内部及周边污染识别情况可得调查结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满足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标准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