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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5-04-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9日。电话:0370-****660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局窗口(47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年产18万立方米石塑墙板建设项目 | **市**县黄冢乡南朱楼村 | **** | ******公司 | 本项目选址位于**市**县黄冢乡南朱楼村北侧为牛心沟和农田,项目东侧为牛心沟和农田;项目南侧为闲置厂房,项目西侧为203省道。 |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项目挤出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磨粉、投料混合、破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均能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基础减震,定期润滑、维护,厂房隔声。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边角料、不合格品和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