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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新能源汽车工程师学院(产教融合示范园)一期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招标条件

******学院(产教融合示范园)一期工程项目已由****合实验区****统计局(****办公室)以2503-410173-04-01-7023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学院(产教融合示范园)一期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学院(产教融合示范园)位于**航空港区**路以南、瑞莲东路以北、飞鹰街以东、**路以西。本次招标项目为一期工程,位于**路以南、瑞莲东路以北、飞鹰街以东、珍珠街以西围合区域。

2.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17.95亩,总建筑面积约25357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2347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78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教学实训用房、图书馆、室内体育馆、学生宿舍(公寓)、单身教师宿舍(公寓)、****中心、科创大楼、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等。

2.5招标范围:

(1)勘察工作:本项目工程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地质钻孔、取样、试验、资料收集整理、****设计所需的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成果等资料(含初勘、详勘、补勘)及后续配合工作;

(2)设计工作: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设计任务书内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及后期服务配合工作。设计内容包括总体详细性规划设计、主体设计及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空调、精装修、景观、供热、燃气、热力、概算、人防、绿建、节能、太阳能、防雷、海绵城市、幕墙、装配式建筑、BIM设计、基坑支护、抗震支架、车库划线、标识标牌及标线、智能化、智慧校园、泛光照明、基建电、雨水收集、中水、保温体系、消防、安防、场区、各类管网综合以及相关配套工程,如道路、大门、围墙、岗亭****体育场、看台、跑道等及各设计阶段优化等),各专业二次深化设计(如轻钢雨棚、减隔震、抗震支架等)和零星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跟踪服务以及包含但不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在内的各类评审组织等事项、项目概算的编制、施工招标阶段的配合、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建筑用地的规划调整设计及其规划报建、工程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的设计工作范围为准,除招标文件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项目所有工程总承包涉及设计相关内容均属于中标人的承揽范围;

(3)手续办理协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完成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包含项目所有前、中、****政府相关手续的上报、审批、报建及竣工验收工作等;

(4)开工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工前场地平整、障碍物处理、施工围墙、交通道口、通水通电通路等临时用地及设施搭设等;

(5)工程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空调、精装修、景观、供热、燃气、热力、人防、绿建、节能、太阳能、防雷、海绵城市、幕墙、装配式建筑、基坑支护、抗震支架、车库划线、标识标牌及标线、智能化、智慧校园、泛光照明、基建电、雨水收集、中水、保温体系、消防、安防、场区、各类管网综合以及相关配套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发包人要求为准;

(6)工程管理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环境保护、投资(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资料管理和归档、内外部协调等,设计总协调工作,现场不同施工界面的总协调;

(7)工程竣工和移交相关工作: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结算审计,工程竣工备案,竣工资料城建归档,质保期的保修服务等;

(8)其他发包人要求的工程相关检测及完成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相关的工作(如涉及白蚁防治、绿色节能建筑认证、海绵城市及市政水、电、气、网接口等配套工程等)。

2.6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勘察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勘察设计规范及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设计深度满足招标人需求及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要求。

2.7工期:

(1)勘察设计工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勘察、方案设计深化和初步设计(含概算);自招标人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纸,各专项设计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注:勘察设计周期不包含招标人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时间)。

(2)施工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50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9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勘察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3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公司****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人员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査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

3.4.2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3.4.3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査询信息)。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以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身份兼任(提供承诺书)。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③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兼任。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04月23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5.3根据《****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和**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和**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涉及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要求中3.5.1、3.5.2、3.5.3要求。

②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

3.6.2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成员数量≤3家,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成员。

3.7.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7.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合实验区****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09日,登陆“****合实验区****中心(http://www.****.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平台操作手册及相关文件合集》。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合实验区****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合实验区****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合实验区****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10号楼603室

联 系 人:靳老师

电 话:0371-****0691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科技园**15号楼F****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

联 系 人:段明涛、花海燕、乔天麒

电 话:0371-****5936

邮 箱:****@163.com

监督部门:****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9628

邮 箱:****@163.com

2025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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