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年产4万立方多层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年产4万立方多层板项目 | **省**市**县南彰镇名门木秀家居产业园2号 | ****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1.废气。生产线木工粉尘收集后采用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人造板行业绩效A级限值要求。生产线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1套“初中效过滤器+RTO”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甲醛、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人造板行业绩效A级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限值要求。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及涉锅炉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的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废导热油、废液压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胶桶由生产厂家回收。 |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0272
通讯地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