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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至******至豫鄂省界****服务区**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至******至豫鄂省界****服务区**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县四顾墩乡**村**高速K24处
建设单位:****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25.3.30—2025.4.27)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顾振宇
联系电话:135****7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