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以下简称物流市场)将于2025年4月1日举行**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一)交易内容
附加说明:
1、质量标准:具体质量要求详见交易清单;
2、采购粮食为交易清单要求产地的2024年产白小麦,价格类型为净粮到站买方火车板价,计量以买方地磅计量称为准,卸车由卖方负责;
3、竞得方在粮食采购过程中,必须确保所销售的粮食符合采购标准,严禁出现“转圈粮”、以陈顶新、新陈互混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若竞得方违反此要求,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4、交易成交后,到站小麦的质量指标经检验达到交易清单所列的拒收标准,买方有权拒收。
(二)交易资格
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交易。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须在年审有效期内,非会员企业可提前与物流市场联系办理入会。
(三)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采取网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请交易****交易中心网站(www.****.cn)登陆“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交易→**物流市场→“**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每个交易节预设交易时间60秒。每笔交易从起拍价格(底价)开始报价,按每吨2元或2元的整数倍的梯度向下递减报价。报价后,在30秒内如无其他会员以更低的价格应价,则该应价会员为该标的实际成交方,该应价为标的成交价。
二、交易须知
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在竞价交易前,提前实地查看路况、交货条件,自主确定是否参与交易,并承担交易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买方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收货地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
三、保证金及手续费:
本次交易活动由买卖双方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进行市场化交易,参与交易的会员应关注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理性参与竞价交易,买卖双方均须在竞价交易会前,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16点前)根据拟交易粮食数量,****银行账户预交保证金5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保证金40元/吨),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成交后保证金按照《民法典》定金的原则处理,双方按签订的《****易购销合同》承担相关风险,买方应提前做好资金筹措,及时汇入货款,并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明确用于具体合同的结算。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资金不能实时到账。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成交后,物流市场按成交总金额的1‰向竞得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手续费从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物流市场账户为:
账 户:****
开户行:****银行**新区支行
账 号:2034 1999 9001 0000 0619 761
四、合同签订
竞价采购交易达成后,成交的买卖双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线上签订电子交易合同,否则视为拒签约方违约,按照交易细则第二十二条违约责任执行。
五、交割与结算
(一)合同履约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卖方会员须提前与买方会员沟通确定交货时间和交货计划,在履约期结束前将全部货物一次性或分批次送至买方会员收货地点。如有特殊情况,需**交割期的,需与交易对方协商,经对方同意后延期交割,延期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二)根据交货计划,在合同成交后,买方需将全额货款分批或一次性汇入物流市场指定收款账户,并在交易系统内申请开具《入库通知单》,卖方会员根据《入库通知单》交货,交货验收合格,卖方严格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及时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双方签署《验收确认单》,物流市场凭每批次双方签署的《验收确认单》,两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拨付给卖方,物流市场在收到买卖双方的退款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保证金退还给买卖双方。买卖双方如出现违约情况,物流市场将根据《贸易粮交易细则》和《交易合同》执行。
六、联系方式
交易:0371-****6793
交 割:0371-****6789
结算:0371-****6785
七、其它
未尽事宜,以交易当日成交的《****易购销合同》《贸易粮交易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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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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