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化综合体项目二期及后续工程全过程跟踪服务项目,于2025年3月28日在**豫信公共**交易平台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评审,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候选人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
项 目 名 称:****城市文化综合体项目二期及后续工程全过程跟踪服务;
采 购 人:****;
采 购 编 号:****;
采 购 内 容:****城市文化综合体项目二期及后续工程全过程跟踪服务,包含且不限于合同价款咨询、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变更可行性分析(造价),变更签证审核,造价动态管理,投资总额把控等;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工期:自合同生效至服务期结束;
2、成交候选人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916********0533578)
响应报价:投资金额的5.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工期:自合同生效至服务期结束;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信****公司(914********9993195)
响应报价:投资金额的5.62‰;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工期:自合同生效至服务期结束;
第三成交候选人:中盎****公司(916********624649J)
响应报价:投资金额的5.6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工期:自合同生效至服务期结束;
3、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豫信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结果公示期:自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之日起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5、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
地 址:**市望嵩中路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5****1198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
联 系 人:刘远勇、刘冲、苏永涛
电 话:0371-****6905/****2012
电子邮件:hnyxwb@vip.****.com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