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
关于**县**以东全域生态环境治理暨
**水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水利局:
你单位(114********02744XK)上报的由******公司编制完成的《**县**以东全域生态环境治理暨**水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落实。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的各项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而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三)项目污染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施工期,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扬尘应做到:①采取分段施工方式;②建筑材料堆存设覆盖措施,临时堆土场设覆盖措施;③施工作业面洒水;设车辆冲洗设施或清理设施;④施工作业处设1.8m围挡;⑤材料和土方运输采取加盖篷布车辆运输,运输道路定期清扫、洒水;⑥临近敏感点区域增加洒水频次,运输车辆限速施工期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机械及运输应做到:①选用环保设备和车辆;②加强设备和车辆养护;③运输车辆经过环境敏感点附近道路时减速慢行,村庄设置减速牌。同时合理制定施工期限,淤泥及时干化外运,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淤泥堆放尽量远离居民点
2.废水。施工期,应做到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洒水抑尘或回用;②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生活设施,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废水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养护;在临近敏感点一侧,设简易隔声墙;禁止夜间施工;运输车辆限速、禁鸣。
4.固体废物。施工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做到①生活垃圾,依托附近村庄生设施,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②建筑垃圾,送****处理厂综合利用;③表土,全部用于生态恢复覆土或就近摊铺于农田;④土方回填,河道清淤疏浚产生的砂石脱水后,作为建材外售。
5.环境监测。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开展大气、地表水和噪声监测。
6.陆生生态。施工期,验收要求临时用地恢复原貌,控制临时道路、施工营地等地带,减少占地面积;表土及挖方临时堆存设临时拦挡、排水沟;表土用于临时占地复耕、绿化用土;土地整治,恢复原地表植被等。
7.水生生态。施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在枯水期施工。分段施工,分段防护,尽量避免全线施工方式。尽量保护原来的水生植物的种类多样性。河道疏浚开挖施工时做好底泥的处理,同时禁止将含泥沙、油污、生活污水、垃圾、废弃物排入水域。施工结束后向河道中投放各种水生生物(如各种鱼虾、沉水植物等),投放的数量和比例需控制得当,同时在物种选择上应该以本土物种为主,并兼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较强的水质改善能力,禁止外来物种入侵。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果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