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市函****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函****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市函****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33.8㎡两层砖混结构(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4、项目地点:**市函谷关镇西留村
5、资金来源:村级自筹
6、招标控制价:598268.15元
7、谈判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工 期:60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
二、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17日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25年3月25日下午15时00分
2、谈判地点:**市函谷关镇西留村村部会议室
3、谈判小组:宋建红、王当苗、丁海平
四、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
成交人地址:**省****人民政府院内8号
项目成交金额大写:伍拾柒万捌仟捌佰元整
小写:578800.00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五、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按照《****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
六、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信息发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谈 判 人:****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6****0008
监督部门:中共**市函****委员会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2****6979
代理机构:****
地 址:******市政府****公司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36****3323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