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沈****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部分施工及充电桩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就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沈****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部分施工及充电桩设备采购);
1.2 项目编号:****;
1.3工程概况:本项目按照“分区域、分场所、分车型”的配置原则,基于**县建成区现有的87个停车区域,规划建设充电桩665个,同时设置变压器、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对具有224****停车场增设道闸、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
1.4 建设地点:**市**县**县**87个停车区域;
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 招标范围:
一标段:沈****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配电、电线、消防、供电、变压器、智能监控管理系统等站点及充电桩的施工、充电桩设备安装、保险费、施工过程中按规范需进行的检测、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二标段:沈****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供货(含:7KW交流桩,120KW、160KW一体式直流桩,360KW、480KW、600KW分体充电桩);
1.7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1.8 质量要求:
一标段:国家工程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二标段:全新原装正品,且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1.9工期(施工工期、供货周期):
一标段施工工期:合同签订,接招标人进场通知后 365 日历天;
二标段供货周期:合同签订,接招标人每次下发采购清单后25天内供货完毕;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2月28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易招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5年03月25日
2、评标地点:“阳光易招”公共**交易平台第一评标室
四、评标结果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金额的 98.20 %
项目经理:杨志奇 证书编号:豫241****96226
质量要求:国家工程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接招标人进场通知后365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金额的 98.90 %
项目经理:刘富强 证书编号:豫141********07713
质量要求:国家工程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接招标人进场通知后 365 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金额的 98.60 %
项目经理:张鹏举 证书编号:豫241****90795
质量要求:国家工程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接招标人进场通知后 365 日历天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折扣率 95.00 %
质量要求:全新原装正品,且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接招标人每次下发采购清单后 25 天内供货完毕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折扣率 98.60 %
质量要求:全新原装正品,且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接招标人每次下发采购清单后 25 天内供货完毕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折扣率 97.00 %
质量要求:全新原装正品,且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接招标人每次下发采购清单后 25 天内供货完毕
五、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3月29日
六、异议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城投大厦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3****61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经开)第八大街108号20层2007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5****5835
****
2025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