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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5-01-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自然** |
郾征预告〔202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北路以西、**路以南;**北路以西、岷江路以北范围内,涉及**区孟庙镇后郑村、卓村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住宅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五)项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政府将组织相****政府、街道办,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7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5-****625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