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建设工作,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公开征集建设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方向
****商贸流通融合发展。支持骨干市场设施升级、信息化改造等,提升集散、跨区域调运和宏观调控水平,****菜市场改造。支持建设****基地,增强冷藏、加工、配送等综合能力,连接产地、销地和集散地,与****基地、产地冷链保鲜设施等错位衔接,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支持商贸流通领域物流标准化、智慧化改造,推广智能仓配、自动分拣、无人配送等设施设备,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流通效率。
(二)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聚焦生活必需品重点品种,建设改造流通保供重大设施,优化网络布局。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保供能力,增强储存、加工、分拣等功能。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布局****中心仓。强化消费终端网络网点建设,提升末端配送、应急投放能力。完善生活必需品储备调控体系,加强肉、菜、小包装和应急食品等储备建设。改进信息监测和预测预警。建设改造“平急两用”备用场地等,预置部分设备设施。
****商贸流通体系。****商贸中心、****超市、集贸市场等,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完善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收入双提升。支持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站点,发挥邮政、供销和农村经销商网络优势,整合消费品、农资下乡和电商快递**,大力发展共同配送,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四)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支持传统批发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整合线上线下营销网络,发展集中采购、统仓统配、即时零售等,社区和村镇延伸服务。大力发展现代供应链,依托骨干流通企业建设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提供国内外市场开拓、品牌孵化、集采集配等服务,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鼓励骨干流通企业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生活服务业跨界融合,构建产供销储运协同供应链,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五)完善城乡再生**回收体系。统筹使用补助资金完善城乡再生**回收体系,支持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改扩建废****中心以及包含废旧家电家具等业务的综****中心,拓展再生**集聚、分拣、消纳等功能。支持以县城和乡镇为重点,****中心、****中心等升级改造,建设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中转站点或配套设施,畅通家电消费循环。
二、申报有关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填报商务领域各类平台监测数据,及时、准确报送工作进展及相关数据。为项目的实际建设运营主体。
(二)申报项目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符合支持方向。
2.有明确具体的绩效目标,****商贸流**市建设。
3.应在2025-2027年内完成验收或阶段性验收(分期建设的)。
4.项目没有享受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或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开始征集,征集时间截至2025年4月8日(星期二)。
四、报送须知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场主体于4月8日17:00前按照具体支持方向及附件进行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为便于项目沟通联系,请填写具体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个人电话。
邮箱: ****@163.com
联系电话:****0025,185****9098,178****5912
附件:****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清单2025-2027.xls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