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市污泥和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生产药剂采购项目(五)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省**市嵩山路智慧城B座1401
PAM阳离子(污泥)成交报价(元/吨):13500.00元
PAM阳离子(餐厨)成交报价(元/吨):11800.00元
PAM阳离子(污水)成交报价(元/吨):12800.00元
PAM阴离子成交报价(元/吨):7800.00元
PAM阳离子(包公湖)成交报价(元/吨):11800.00元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货上门)
供货期:招标人下达订单后,12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如遇不可抗力,如疫情、极端天气等供应商须自行克服
质保期:12个月
合同期限:一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胡锦川、陈莹、杨祺轩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对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现场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包公**路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1****0982
项目负责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133****8967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包公**路
联 系 人:韩女士
3、监督部门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