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决策立项,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单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
2.3采购范围:****公司、****宾馆、**渠实业、颐馨文旅四家企业的日常服务(详见附件:响应材料格式,获取方法见4.1)。
2.4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2.6最高限价:45000元。
2.7项目地点:**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是河****集团有限公司遴选法律顾问服务机构入围项目(招标编号:****)入围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并盖投标人公章)
3.2 其他要求:
3.2.1 供应商需成立专门的项目团队,明确各成员职责;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且从业5年以上,能够及时处理相关事宜。(投标人提供相应职业证书,出具承诺书,并盖投标人公章)
3.2.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投标人公章)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查询企业(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及企业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n/cr/list)查询。
4.询比文件获取
4.1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款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起至报名截止日18:00时前,提供以下资料(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按要求发送成功后,该邮箱会收到“响应材料格式”的邮件。(收到邮件后视为报名成功,若4小时未收到邮件,请致电招标人)
4.2上传响应文件(报价)方法(按照附件:响应材料格式要求上传响应材料)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款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询比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9时00分前将按照“响应材料格式”要求将响应材料发送至****@126.com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响应材料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请各响应人务必上传本条所规定的响应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响应材料格式)。
4.2询比文件售价:0元。
4.3询比保证金:不收取。
5.截至时间
5.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27日18时00分(**时间)。
5.2询比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9时00分(**时间)。
6.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凡参与报价的响应人,视为均已响应以下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6.1 本次询比为一次报价,所有分项必须全部报价。采用总价的方式报价,报价包含采购范围内相关的一切费用(提供增值税发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住宿、差旅、利润及合同文件所要求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
6.2若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则该报价人的整体报价为无效报价。
6.3成交标准:
6.3.1各响应人应按照要求,对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遗漏或选择性报价。
6.3.2按照总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该项目成交人。
7.响应人要求
7.1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公司内部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失信主体的;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环保、税务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2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行为之一: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采购定价过程中扰乱定价程序,和其他响应人违规串标的;
(4)违反廉洁承诺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6)不履行报价承诺的、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7)不履行合同的;
(8)其他不良行为的。
8.授予合同
8.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8.2各响应人作出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8.3签订合同
(1)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响应人。
(2)成交人不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录为响应人不良行为。
8.4合同履行
(1)成交响应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2)成交响应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采购人做出的价格承诺,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9.付款方式和期限
1.本合同无预付款,签订合同后并经甲方认可,两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3.款项支付前,成交人应向采购方提供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石板岩镇太行大****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72-****866
监督部门:****党群纪检部
监督电话:0372-****686
****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