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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1日受理和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2025年3月31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32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区山洪沟防治治理项目 | 2025年3月 20 日 | ****公司 | **省**市**区 | ****水利局 | **区山洪沟防治治理项目包括东涧河(主河道、支沟)、青龙涧河、槐树洼、七里沟。东涧河治理工程治理山洪沟6.396km,青龙涧河**区段治理工程治理山洪沟3.16km,七里沟治理工程治理山洪沟1.15km,槐树洼治理工程治理山洪沟0.379km,均位于**区范围内。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理、**排洪渠道、**护岸等。 | (1)废气 施工期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扬尘: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冲洗装置;施工场地及料石堆场定时洒水等。车辆运输扬尘:土石方运输车辆设置棚盖;运输线路及时清扫并定时洒水。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严禁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定期检修与保养。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废水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农户已有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理,最后用于农肥,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重复利用,不外排;导流废水,施工期安排在非汛期,河水中泥沙等悬浮物来自河道本底,自然沉降后河道水质可恢复为原有水平;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建设。 (3)噪声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优化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堆场工程布置,尽量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高噪声设备夜间禁止施工。 (4)固体废物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禁在工作区域内开展有危险废物产生的机械维修等作业。淤泥经临时淤泥堆场干化处理后,用于边坡的绿化覆土;开挖土石全部用于河道两岸护堤外低洼空地回填,土石方就地平衡,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可回收的部分回收作为建筑材料进行再利用,其余的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点进行分类收集、统一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及经集中收集后就近运输至垃圾中转站处置;河道清理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环境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强度,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尽量减少水体扰动、悬浮物对鱼类的影响;施工结束后须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恢复相应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