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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加工550万根猪小肠及副产品精深加工(肝素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550万根猪小肠及副产品精深加工(肝素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年加工550万根猪小肠及副产品精深加工(肝素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余总
联系方式:15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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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