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03-19 13:30
90天 | |||||||||||||||||||||||||||||||||||||||||||||||||||||||||||||||||||||||||||||||||||||||||||||||||||||||||||||||||||||||||||||||||||||||||||||||||||||||||||||||||||||||||||||||||||||||||||||||||||||||||||||||||||||||||||||||||||||||||||||||||||||||||||||||||||||||||||||||||||||||||||||||||||||||||||||||||||||||||||||||||||||||||||||||||||||||||||||||||||||||||||||||||||||||||||||||||||||||||||||||||||||||||||||||||||||||||||||||||||||||||||||||||||||||||||||||||||||||||||||||||||||||||||||||||||||||||||||||||||||||||||||||||||||||||||||||||||||||||||||||||||||||||||||||||||||||||||||||||||||||||||||||||||||||||||||||||||||||||||||||||||||||||||||||||||||||||||||||||||||||||||||||||||||||||||||||||||||||||||||||||||||||||||||||||||||||||||||||||||||||||||||||||||||||||||||||||||||||||||||||||||||||||||||||||||||||||||||||||||||||||||||||||||||||||||||||||||||||||||||||||||||||||||||||||||||||||||||||||||||||||||||||||||||||||||||||||||||||||||||||||||||||||||||||||||||||||||||||||||||||
800,000元 人民币 | |||||||||||||||||||||||||||||||||||||||||||||||||||||||||||||||||||||||||||||||||||||||||||||||||||||||||||||||||||||||||||||||||||||||||||||||||||||||||||||||||||||||||||||||||||||||||||||||||||||||||||||||||||||||||||||||||||||||||||||||||||||||||||||||||||||||||||||||||||||||||||||||||||||||||||||||||||||||||||||||||||||||||||||||||||||||||||||||||||||||||||||||||||||||||||||||||||||||||||||||||||||||||||||||||||||||||||||||||||||||||||||||||||||||||||||||||||||||||||||||||||||||||||||||||||||||||||||||||||||||||||||||||||||||||||||||||||||||||||||||||||||||||||||||||||||||||||||||||||||||||||||||||||||||||||||||||||||||||||||||||||||||||||||||||||||||||||||||||||||||||||||||||||||||||||||||||||||||||||||||||||||||||||||||||||||||||||||||||||||||||||||||||||||||||||||||||||||||||||||||||||||||||||||||||||||||||||||||||||||||||||||||||||||||||||||||||||||||||||||||||||||||||||||||||||||||||||||||||||||||||||||||||||||||||||||||||||||||||||||||||||||||||||||||||||||||||||||||||||||||
最低评标价法 | |||||||||||||||||||||||||||||||||||||||||||||||||||||||||||||||||||||||||||||||||||||||||||||||||||||||||||||||||||||||||||||||||||||||||||||||||||||||||||||||||||||||||||||||||||||||||||||||||||||||||||||||||||||||||||||||||||||||||||||||||||||||||||||||||||||||||||||||||||||||||||||||||||||||||||||||||||||||||||||||||||||||||||||||||||||||||||||||||||||||||||||||||||||||||||||||||||||||||||||||||||||||||||||||||||||||||||||||||||||||||||||||||||||||||||||||||||||||||||||||||||||||||||||||||||||||||||||||||||||||||||||||||||||||||||||||||||||||||||||||||||||||||||||||||||||||||||||||||||||||||||||||||||||||||||||||||||||||||||||||||||||||||||||||||||||||||||||||||||||||||||||||||||||||||||||||||||||||||||||||||||||||||||||||||||||||||||||||||||||||||||||||||||||||||||||||||||||||||||||||||||||||||||||||||||||||||||||||||||||||||||||||||||||||||||||||||||||||||||||||||||||||||||||||||||||||||||||||||||||||||||||||||||||||||||||||||||||||||||||||||||||||||||||||||||||||||||||||||||||||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9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4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1 本招标项****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2503-410212-04-01-94133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 2.2 项目编号:XJGL-****025 2.3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约10835.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883.73 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 33710.88 ㎡(约合 50.57 亩)总建筑面积 34000.00 ㎡,其中 6#厂房建筑面积 20000.00 ㎡,7#厂房建筑面积14000.00 ㎡。另配套建设项目内道路及硬化、给排水、电力、消防等基础设施,以确保项目安全、可靠运行。 2.4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开港大道与 310 国道(祥港大道)东南侧,基地西侧为项目一期,基地北侧临祥**路。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项目监理 第一标段: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无重**全事故; 2.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365日历天; 第二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包含项目建设范围内设计、采购、施工及保修服务;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人****公司2024年10月以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1.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证书,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人****公司2024年10月以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1.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章。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市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3.2第二标段: 3.2.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人****公司2024年10月以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2.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2021、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1、2022、2023****事务所或审计部门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仅需牵头人提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n)网站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密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 请投标人时刻关****交易中心****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可打****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9日09时30分(**时间)。 5.3 地点:**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4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5.6 投标人须缴纳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5.7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原则。 5.8 本项目中标方需向招标人缴纳10%履约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示范区融合大道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186****7719 名称:**** 地址:**市**区中州大道1188****广场B座8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59****8671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市**区建筑****办公室 电 话:0371-****8106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2.1.2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设计方案 七、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资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本项目采用费率招标 3.2.1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内容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是完成招标人规定的招标范围及工期的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3.2.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工程实际,考虑风险因素自主报价。 3.2.5规费及税费计取:****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足额计取税费及各类规费(包括社会保障费、工伤保险、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3.2.6最终结算价以各方认可的第三方社会造价咨询机构****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人的投标人和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2.2.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将受到根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4.2.5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2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及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问题澄清通知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定性评审。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定标依据 1.1《**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1.2本项目招标文件; 1.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1.4定标候选人响应文件及开评标资料; 1.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依据《**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第九条招标人应科学合理制定定标细则,****委员会成员组成、核查、定标办法等内容,并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细则定标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1定标办法:****委员会采用票决法,优中选优,选出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投票选择一个中标候选人,确定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出现并列情况时,将逐项对比各投标人资质等级、奖项及报价后再次投票,确定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定标过程原则上应于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10日内完成。 2.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设组长一名,****小组成员担任,****小组负****委员会组长。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3定标核查: 在定标会议前,****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 ①企业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技术负责人); ②企业行贿查询及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情况:无行贿犯罪记录及企业诉讼仲裁情况(核查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和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核查网站:**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存在行贿、不良行为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相符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④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⑤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设计负责人资格证、项目总监注册证、项目其他人员资格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⑥社保证明: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项目人员、委托代理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⑦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⑧企业业绩:投标人企业业绩; ⑨方案:设计方案、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及措施、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核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注:以上核查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在核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定标候选人发出质询,由定标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超出规定时间回复或回复内容不符合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视为资料造假、欺骗中标,并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两家,招标人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一家或全部不合格,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2.4定标因素:
2.5定标委员会认为需考量的其他要素: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定标委员会按照核查要求取消定标候选人资格的,应当书面报告**市**区****办公室。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三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3.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票决法进行定标。优中选优,选出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投票选择一个中标候选人,确定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出现并列情况时,将逐项对比各投标人资质等级、奖项及报价后再次投票,确定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定标地点为******交易中心,定标时间及具体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通知。 4.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中标候选人公示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5.定标后结果处置 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6.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同时发布 ****建设部、****总局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签订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项目 1.2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约10835.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883.73 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 33710.88 ㎡(约合 50.57 亩)总建筑面积 34000.00 ㎡,其中 6#厂房建筑面积 20000.00 ㎡,7#厂房建筑面积14000.00 ㎡。另配套建设项目内道路及硬化、给排水、电力、消防等基础设施,以确保项目安全、可靠运行。 1.3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开港大道与 310 国道(祥港大道)东南侧,基地西侧为项目一期,基地北侧临祥**路。 1.4工程质量: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1.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 2.1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过程中的优化、深化设计等;并配合完成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完成施工过程、现场配合、参加竣工验收、交付及工程质保等各阶段服务;满足国家现有技术规范****政府相关部门设计评审和审批,还应满足发包人的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前提下的**费用合理最优原则,即施工图的限额设计)。 2.2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包含本项目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相关内容;并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完成各检验试验、试运验收、项目移交、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修复和质保责任期质保工作;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 2.3其他应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 三、质量要求 3.1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2工程所采购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必须满足国家法律规定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厂家批号、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书等证明资料。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设计方案 七、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资料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竣工审计结算价的 %(小写) (大写)作为工程**费报价;以 元/平方米(小写) (大写)作为设计报价,工期 ,质量要求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3、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同意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招标代****公司。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我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
投标人: (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单位电子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 (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协议可为联合体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如无联合体可以忽略不填写。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明、相应的有效转账或电子保函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 六、设计方案 (投标人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需附但不限于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和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标注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施工总平面图应符合项目特点及施工现场情况。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扫描件;设计负责人应附: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施工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或执业证或上岗证书扫描件。 附表一: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简历表
附表四:项目其他拟派人员组成表
九、资格审查材料
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需要提供)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仅需牵头人提供)
(按要求如实填写,格式自拟) 说明:近年来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需要提供) 十、其他材料 1、履职尽责承诺; 2、服务承诺; 3、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n)网站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5、投标人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提供承诺书) 6、定标办法中要求的奖项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