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兰路(国道240)大广高速至**县城段改扩建工程(**县段)(二次)第二标段中标结果公示
****受****的委托,就开兰路(国道240)大广高速至**县城段改扩建工程(**县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3月6日****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于2025年3月18日****交易中心(东楼定标四室)定标室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开兰路(国道240)大广高速至**县城段改扩建工程(**县段)(二次)
1.2、建设地点:**县境内
1.3、项目编号:****
1.4、投资总额度:约3810万元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二、标段划分情况
1、本次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第二标段:监理
2、质量要求:第二标段:合格
3、资格能力要求:
3.1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以及拟派主要技术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对象须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2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3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本项目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均可)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材料,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6 各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时,只可投报一个标段。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工期要求:第二标段:随本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5、招标控制总价:第二标段:560000.00元
三、开标时间:2025年3月6日9时40分
评标时间:2025年3月6日10时20分
定标时间:2025年3月18日15点00分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周志刚、王辉、李喜梅、武洋、李军见
五、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薛世焦、张伟、朱月艳、丁九凤 、李鹏
六、核查信息:
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企业资质等级、类似项目业绩经验、财务状况、企业信用、违法行为处罚记录和其他失信记录、本次投标技术方案优缺点、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机械设备等,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的其他内容, 经核查均真实有效。
经核查第二标段:
1、**朔方公路工程****公司 核查结果:核查通过、进入定标环节。
2、**豫路****公司 核查结果:核查通过、进入定标环节。
3、********公司 核查结果:核查通过、进入定标环节。
**朔方公路工程****公司、**豫路****公司、********公司,以上3家核查通过,进入定标程序。
七、中标信息如下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第二标段:
中标单位:********公司
投标报价:559168.00元
项目总监及项目总监证书编号:潘永林 JGJ****767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随本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企业资质等级:公路工程甲级
八、公示时间:
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2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县黄河大道北段民生大厦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189****606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原区**西路街道金田路10号14号楼2单元3104号
联系人:王先生/曲女士
联系方式:0371-****9272 155****8009
监督单位:****运输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3****0173
十、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发布。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