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轻合金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县轻合金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2月2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9时00分(**时间)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1、原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文件下载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3月31日23时59分(**时间)
2、原开标时间:2025年3月18日09时00分(**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4月1日09时00分(**时间)
3、更正内容:
3.1原招标文件前附表7.3“付款方式”:承包人累计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达到40%时,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20%(同时扣除根据合同应予扣除的金额);承包人累计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达到60%时,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40%(同时扣除根据合同应予扣除的金额);承包人累计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达到80%时,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0%(同时扣除根据合同应予扣除的金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移交后累计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总价款80%(同时扣除根据合同应予扣除的金额);办理竣工结算经相关部门审计认定并提交归档的全部技术文件资料后累计支付至审定工程价款的95%(同时扣除根据合同应予扣除的金额);缺陷责任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剩余审计认定工程价款的5%,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资金支付程序过程中因发包人意志以外的因素造成付款滞后的(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债资金未拨付发包人等情况),不属于发包人违约。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银行开设账户,用于接收发包人的工程款,****银行账户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
现变更为:
付款方式:承包人累计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达到40%时,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20%(同时扣除根据合同应予扣除的金额);承包人累计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达到60%时,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40%(同时扣除根据合同应予扣除的金额);承包人累计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达到80%时,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0%(同时扣除根据合同应予扣除的金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移交后累计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总价款80%(同时扣除根据合同应予扣除的金额);办理竣工结算经相关部门审计认定并提交归档的全部技术文件资料后累计支付至审定工程价款的95%(同时扣除根据合同应予扣除的金额);缺陷责任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剩余审计认定工程价款的5%。资金支付程序过程中因发包人意志以外的因素造成付款滞后的(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债资金未拨付发包人等情况),不属于发包人违约。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银行开设账户,用于接收发包人的工程款,****银行账户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注:具体支付条款及要求,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4、更正日期:2025年3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时,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2、各投标人可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5、监督单位:
****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23MB****6946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156****7222
****事务中心
统一信用代码:****0423MB1N0627XJ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9****0762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产业集聚区新******联社11楼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375-****66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8楼
联系人:曾忠诚 王洪飞 王璐
电话:175****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