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浆泵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泥浆泵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泥浆泵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
2.3磋商范围:****泥浆泵采购、包装、运输、验收、质保期服务等其他伴随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4交货地点:采购人自提货;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4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所供设备信息配套,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磋商文件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竞争性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所投标段的要求;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纳税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1)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查询信息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11日8:30至2025年3月17日17:00使用企业账号登录“**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首次登陆须完成注册)。
具体操作:进入“**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https://www.****.com)”投标人登录,点击【招采服务平台】-【招标采购】(页面跳转)【采购业务】-【采购公告】,查询项目公告信息点击“我要参加”(报名多标段的需要选择相应标段参与);具体操作详见“**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参考供应商操作指南”。
4.2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须向**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300元,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进行平台服务费开票申请。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CA在线办理指南—办理CA密钥(请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考虑CA办理周期)。
4.4投标保证金:10000元,各潜在单位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前交至如下账户,****银行保函代替,请备注项目名称简写+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中国****开发区支行
户名:****
帐号:254****51039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09:00整(**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传经CA密钥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EJY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远程开标室(**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93号10层北区);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371-****9095/****280799。
6.4具体事宜详见“**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
7.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67号
联 系 人:郭老师
电 话:139****8962
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街56号7012室
联 系 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371-****6290
监督部门:纪检审计法务部
联 系 人:潘老师
电 话:187****2287
采 购 人(盖章):****
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