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01-17 14:58
22天 | ||||||||||||
资金现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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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平公资建202548号】**公益骨灰堂建设项目-变更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公益骨灰堂建设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01月16日,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8日08时40分(**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16日至2025年02月07日(**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02月07日23时59分(**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8日08时40分(**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2月08日08时40分(**时间) 4.更正内容: 4.1原招标公告中:一、项目基本情况 5.1、工程概况:**1栋3层骨灰堂,建筑面积2981.11㎡,设置骨灰寄存位约8028个。 变更为: 5.1、工程概况:**1栋3层骨灰堂,建筑面积2981.11㎡,设置骨灰寄存位约8028个,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4.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条 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1.根****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平劳社监察(2004)1号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做出以下承诺,否则在评标时将实行“一票否决”,视为无效标。 1.2在中标后,中标人应按中标价的2%向有关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担保方式办理,统一存放在有关部门。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有关部门从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以划支。若此保障金以保函的形式办理的,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交于有关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1.3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 根据豫建建【2018】16号文件及平建办【2018】121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它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变更为: 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1中标后,中标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0日内到项目****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 1.2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 根据豫建建【2018】16号文件及平建办【2018】121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它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4.2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
变更为:
5.按以上要求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上传到附件中,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此次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时,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2、各投标人可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22MB0R24699H 联系方式:0375-****369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昆阳大道南段 联系人:王民举 联系方式:138****885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经开)第十七大街康桥悦城2号院3号楼302室 联系人:吴嘉鑫 联系电话:173****222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嘉鑫 联系电话:173****2226 2025年01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