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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泰塑年产5万吨环保新材料循环利用项目二阶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泰塑年产5万吨环保新材料循环利用项目二阶段
地点:**市****开发区鲁花大道18号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5****138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