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1.3.1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本项目实施建设范围包含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阶段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各项专项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景观设计、人防设计、装饰装修(包含精装修设计)、协助图纸审查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报批报建配合服务工作、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施工配合、协助验收等相关工作。
2.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包含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相关内容,并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完成各检验试验、试运验收、项目移交、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修复和质保责任期质保工作。
3.其他应包含在设计、施工、采购范围的工作内容。”
现在澄清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本项目实施建设范围包含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阶段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各项专项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景观设计、人防设计、装饰装修(不包含精装修设计)、协助图纸审查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报批报建配合服务工作、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施工配合、协助验收等相关工作。
2.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包含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相关内容,并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完成各检验试验、试运验收、项目移交、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修复和质保责任期质保工作。
3.其他应包含在设计、施工、采购范围的工作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路西段
联 系 人:王红军
电 话:188****31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路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 系 人:黄玉
联系方式:136****0482
监督部门:**县建设工程****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27MB****1675
地址:**县人民路与枣乡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2-****016